今年7月13日,剛取回新車,為了顯擺自己成為有車一族,家住重慶渝北區(qū)男子楊某在駕車回家路上,一邊開車一邊迫不及待在朋友圈發(fā)微信炫耀。然而,就在享受贊美,與朋友回復信息的瞬間,未注意路面情況,車輛瞬間沖出馬路,撞上大樹,導致車頭嚴重受損。圖為事故現場。 警方供圖 華龍網發(fā) 警方介紹,楊某今年31歲,家住渝北區(qū)統(tǒng)景鎮(zhèn),是一位公司職員。作為一名時尚青年,楊某平時有事沒事就愛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動態(tài)。
7月13日上午,楊某花十多萬新購的幻速S6越野車終于提取到了新車,非常激動。在他看來,他從此步入有車一族,去朋友圈炫耀成為了他第一個想法。
于是,楊某駕車從4S店出來后,一邊開車,一邊自拍發(fā)圖到朋友圈,補充文字寫道:新車順利到手,以后出去耍就方便了喲!
一石激起千層浪。楊某的動態(tài)一發(fā),沒多久就收到了朋友們的回復:有點贊的,有問候的,還有約起要自駕游的……人樂開了花的楊某在駕駛過程中開始對朋友一一回復。
然而當車子行至統(tǒng)景鎮(zhèn)新草統(tǒng)路時,楊某由于打字未能注意路面情況,車子瞬間沖出路面,“咚”的一聲撞在了路邊的大樹上。
“當時正給朋友回信息,沒想到僅僅低頭兩秒的時間,車子就出事了!”楊某告訴民警,好在他系了安全帶,要不然巨大的沖撞力肯定會使他也受傷?;叵肫鹗鹿拾l(fā)生時的情形,楊某心有余悸?! ?
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隊石船公巡大隊民警接到報警后迅速趕至事故現場開展處置,在對楊某進行了呼吸酒精測試后,排除了他酒后駕車的嫌疑。
了解事故原委后,民警對楊某駕車時不集中注意力的危險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
民警告訴楊某,交通事故隨時隨地都有可能發(fā)生,為了確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司機駕車時在思想上不能有半點馬虎。
警方表示,駕駛員楊某駕駛機動車時分神引發(fā)交通事故,須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同時,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民警對其作出了罰款100元的處罰,車損8千余元由其自行承擔。
(摘自華龍網)